新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普法宣傳走進浪井廣場,共筑文物保護法治防線
九江新聞網訊(魏瑋)5月29日上午,新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普法宣傳活動在浪井廣場開展,吸引了眾多市民的積極參與,掀起了一股學習文物保護知識、增強文物保護意識的熱潮。
此次活動由九江市文物保護與考古中心、九江市周敦頤紀念館、潯陽區(qū)文化旅游局、潯陽區(qū)文物局共同組織策劃,旨在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以及第四次文物普查,讓更多市民了解文物保護的重要性和法律責任,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文物保護的良好氛圍。活動現(xiàn)場,工作人員通過設置宣傳展板、發(fā)放宣傳資料、提供法律咨詢等多種形式,向過往市民詳細解讀新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的亮點內容和重要意義。
工作人員通過現(xiàn)場講解,從文物的定義、分類,到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的保護措施,再到文物的合理利用與傳承發(fā)展,讓市民們對文物保護有了更為直觀和全面的認識。特別是對于新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中新增的“先調查、后建設”“先考古、后出讓”制度,以及加強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保護、明確流失文物追索返還工作機制等內容,進行了重點闡釋,引發(fā)了市民們的濃厚興趣和熱烈討論。此外,活動現(xiàn)場還結合了端午節(jié)點,給市民提供了包粽子和制香囊活動,讓市民感受傳統(tǒng)文化魅力,傳遞節(jié)日祝福。
此次普法宣傳活動增強了市民的文物保護意識和法律素養(yǎng),也進一步拉近了文物保護工作與普通市民的距離,激發(fā)了市民參與文物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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